摘要:
山寨提案---我的一篇自淫录
冯学荣
依照当下的体制,要想在全国人大会议或政治协商会议上发言,对于我这种思想“怪异”的升斗小民而言,似乎遥不可及,正如学生时代,从窗口遥望窗外红男绿女的交欢,而自己只能躲在暗室内自淫那般,望尘莫及。
于是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这个在国号“和谐”的天朝下长大的不和谐学生,就养成了这种自淫的坏习惯。
提案,提案,多少雷人的提案。我也来些山寨提案吧,雷人也好,自淫也罢,只想讲讲真话、自慰一下罢了。尽管也许这样的声音,连编辑一关,都通不过,最终也许只是自说自话一番罢了。
提案一:尽快全面推广注射死刑
老生常谈了。真正的法治精神是不杀人的。既然说我中华大国,民众愚蛮,若废死刑无以平天下,那么,至少,杀人总可以文明些吧,注射总比子弹更暖心些吧。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刑罚旨在治安,求其死即可,不必脑袋开花,请护士阿姨打个针,社会也许会更和谐。注射死刑,试点来试点去,都试这么久了,还有什么可试的,无非就是打个针而已,尽快推而广之吧。
提案二:除命案外,废除一切死刑
对非人命犯(如经济犯、贪污犯)实施死刑是不合法理的,如果说现在中国还不适合全面废止死刑,那么,不妨如此折衷:除人命案如杀人放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保留死刑之外,对其他一切犯罪,一律废除死刑,可改终身监禁或多年徒刑(如100年有期徒刑)。
历史已经反复地证明:刑罚对于社会的威慑力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惩罚的必然性。在一个查获率尚为低下的社会前提之下,枪决并不足以消除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因而是不足以形成有效的威慑的。
一句话:经济犯罪,杀人不对。
提案三:大刀阔斧修改教科书
中小学历史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了解国家历史、培养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怀,而更重要的是要让后人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培养更文明、更理性的新公民,我国中小学历史教科书里“中国人从不犯错、永远正确,所有的错都是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侵略者的错、一切农民暴动都是合法的”那样不分青红皂白的教育, 只能培养出一代又一代野蛮不讲理的公民,而我们要继续与这样野蛮的同胞一起生活、过日子,受害的只是我们自己。
中小学思想品德教科书也要尽快修改,要把不插队、不随地吐痰、不抢红灯、乘电梯靠右站立等等这些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写进去。不难吧?
这当然也是有利和谐的吧。
提案四:城市流动商贩合法化
不需要我多说了,这事讨论已久、民怨已经很大。划定区域、放开小贩的枷锁、临时征税、推行流动的个体营业执照……我们所谓的“人民”政府,人才济济,要解决,还是有方案的。
想我大清朝乾隆皇帝尚且四次大免天下赋税,我朝国号“和谐”,如更勤政爱民,当以行动证之。
提案五:安乐死合法化
这事再简单不过了:卫生部批准研制自用安乐死药片,医院统一严格控制药片、加强管理,仅售予重症病人,签名领药、自行服用……各司其职,无人背负故意杀人罪的法律风险。
安乐死合法化,中国人即便生不痛快,但也至少死得安乐,有利社会和谐。
提案六:废除扫黄法
上一届两会,已经有东北律师提出过了,但在小组讨论时就被毙了。提这样的案,是需要勇气的,但,如果仅仅因为害怕被骂作“淫贼”而对这个敏感问题始终避而不提,那也不是一个有良心的人的做法。
废除扫黄法(治安处罚法里关于禁娼的条款),不在于色情交易有多高尚,而在于“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天赋人权”,而政府将行使这种天赋自由的人民进行打压,是不正义的-----不仅仅我认为不正义-----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认为是不正义的-----就连我们中国,在1949年之前的数千年历程里,皇帝也是不禁它的。
我朝建国时,全面废娼,理由在于“将女性从不平等的旧社会中解救出来”,但,今天,我们想一想:把卖春的女同胞抓到警察局、罚款、强制劳动教养、甚至示众……难道就是在解救她们?问问她们吧,有几个情愿接受这样的“解救”?一男一女,你情我愿,损害谁了?这对社会能有多大的危害?难道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禁娼都是错的?
停止扫黄,不在于社会有多么需要这个产业,而在于这种镇压,是错的,是不正当的,是与人权观念格格不入的。不能再这样错下去了。
山寨提案。我的一篇自淫录。只是讲点真话而已。要骂、要戴帽子,那就悉随尊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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